近日,随着《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的发布,长兴县实验小学师生以《中小学生守则》为基点,全面准确把握《守则》与《规范》的关系,落实《守则》与《规范》的具体要求,把《规范》的贯彻落实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落细落实。
内化于心,人人知晓:学校第一时间将《行为规范》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显示,并通过班队会等形式,让老师与学生对《行为规范》进行解读和讨论,让学生看得懂,记得住。新版《行为规范》内容很接地气,可操作性强。成为浙江版《行为规范》的最大特点。比如,学校208班班主任沈剑老师在带领孩子们一起学习后表示:“新的《行为规范》要求小学生‘记住家人生日’、‘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触摸’、‘遇到危险会拨打求助电话’、‘垃圾分类投放’等内容,更加注重日常、注重细节、注重行为,突出学生行为养成中‘可感可知可践行’的生活情境。”
外化于行,纳入评价:学校结合实际,将《行为规范》和少先队大队部《七项常规》检查评比机制进行渗透,有效纳入“学校七项常规”检查评比机制,将学生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客观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列为学生“品德表现”评价的主要内容,推进学生行为养成教育。
据悉,新版《行为规范》不只是规范学生的行为,也适当提醒了家长要重视家庭教育,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在生活中培养孩子的行为习惯。为此,学校将充分发挥家庭、社会与学校三大层面的教育力量,将实小学生的养成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