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落实县文明办下发《关于开展“传承好家风 共建文明城”主题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园区)推荐,按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的原则,并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研究讨论确定了100户文明家庭候选人。按活动方案规定,现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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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2年度长兴县“百佳文明家庭”候选人名单
长兴县文明办
2023年1月17日
2022年度长兴县“百佳文明家庭”
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