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兴县第十四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在宣传发动、企业申报、消保分会推荐与初审的基础上,报县消保委常务委员审查,认为下列单位基本符合“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条件,现公示如下,特诚征广大消费者意见。
公示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
联系电话:6671272
1. 长兴浙北大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2. 长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4. 湖州天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 长兴大旗车业有限公司
6. 长兴禾峰农产品有限公司
7. 浙江大昌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8. 长兴虹盛食品有限公司
9. 长兴浩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浙江长兴国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公司
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14.长兴县槐坎福至香吊瓜子加工厂
15.长兴晨旭食品有限公司
16.长兴小浦白果酒坊
17.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太湖服务区
18.吉悦福(湖州长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19.长兴夹浦阿扁饭店
20.长兴开元芳草地酒店有限公司
21.长兴大唐贡茶院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2.长兴润发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3.长兴丰强食品有限公司
24.长兴安和食品有限公司
25.浙江添诚食品有限公司
26.长兴久铭食品有限公司
27.长兴林城畎桥姚胜娣副食商行
28.长兴林城恒远轮胎经营部
29.浙江锐野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30.埃尔芬特(浙江)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